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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自七十年代起,長者自助學習的計劃已在許多國家如英國、法國及澳洲等,有系統地採用不同的模式推行。長者學習計劃,主要目的是讓長者有機會參與學習及進行一些有益身心的活動。一般來說,長者自助學習計劃均不設學歷規限。香港的長者學習計劃始於八十年代後期,絕大部分由非政府機構開辦。有見及此,勞工及福利局和安老事務委員會在二零零七年年初推行一個具香港特色並以中、小學校作平台的「長者學苑」計劃。由於不少長者反映他們有「上大學讀書」的期望,和部分長者希望有機會參與更具學術性和更深入的學習課程,勞工及福利局及安老事務委員會遂將「長者學苑」的模式進一步推展至專上院校的層面。專上院校對讓長者「上大學讀書」的概念亦相當支持。現時,全港各區專上院校及中、小學共設立約190間「長者學苑」。

開辦「長者學苑」的目的是多方面的:

  1. 推廣終身學習
    學習是每一個人充實生命的要素。「長者學苑」有助推廣持續學習的訊息,亦可讓長者善用時間,掌握新事物和新技能,與時並進。

  2. 維持身心健康
    長者參與「長者學苑」,可以保持身心健康,令生活充實。長者更可透過學習,確立新的人生目標,亦可增強成就感和自信心,處理日常生活的轉變。

  3. 實踐老有所為
    「長者學苑」可以提供渠道,讓長者把自己的知識傳授予人,以及發揮創意,服務社群,繼續貢獻社會。

  4. 善用現有資源
    「長者學苑」可善用各區學校的現有資源。學校一般已具備開辦學習計劃的資源和基本設施(例如學生、教師、校友、退休教師、家長會、禮堂及特別設施如電腦室和圖書館等)。若學校透過課餘時間(例如平日下午四時至六時)或週末借出校舍開辦「長者學苑」課程,可有助減低開辦長者學習計劃的行政費用。

  5. 促進長幼共融
    年青學生可透過參與「長者學苑」的活動,增進與長者的溝通。此舉不單可擴闊長者和年青學生的社交圈子,亦可促進跨代共融、長幼同心的風氣。

  6. 加強公民教育
    學校的學生(尤其是童軍和紅十字會等制服團體或其他課外活動團體),均可藉此機會在校園為長者提供義工服務,學生因而可透過服務長者培養其公民教育及社區參與的意識。

  7. 推動跨界共融
    「長者學苑」計劃的推行,有賴學校各持分者,專上院校和社福機構、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註冊的團體及已註冊的家長教師會的攜手合作。開辦「長者學苑」,亦能加強學校的社區聯繫網絡。